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雇佣用工:
适用于保洁工、钟点工、保姆等临时性工作制。
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这类人员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停薪留职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
这些人员也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若雇佣人员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签订劳务合同的主体。
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
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的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等。
临时用工:
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兼职人员:
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
家庭雇佣保姆:
家庭雇佣保姆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这类人员适用于签订劳务合同。
社区义务劳务、慈善劳动、家务劳动关系:
这些关系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大学生暑期工、勤工俭学:
这些情况通常也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虽然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文艺、体育、特种工艺等特殊情况除外。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用工形式和人员性质,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以保障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