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产假规定

时间:2025-03-09 20:16:07 手机游戏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基础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 如果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 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7.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8.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规定为现行标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参照当地最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