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比例根据工程类型、工程规模、工程所在地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比例标准:
房屋建筑(十层及以上):
1.44%
房屋建筑(十层以下):
1.66%
市政基础设施(城区内新建、扩建工程):
1.34%
市政基础设施(城区外工程):
1.07%
园林建筑绿化工程:
0.75%
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
0.81%
单独发包的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0.25%
成片开发的2个及2个以上的单位工程:
按上述标准乘以0.85系数计算
矿山工程:
3.5%
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
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
2.5%
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
2%
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
1.5%
建筑工程:
2%至5%
市政工程:
合同工程造价的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根据工程的所在地(市区或者非市区),工程的类型取费在2%到6%之间
建议在实际工程中,参照具体工程类型和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比例,并确保按照法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