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等级通常是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来划分的。在中国大陆,公路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
高速公路
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80000辆。
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100000辆。
一级公路
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四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000~30000辆。
六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55000辆。
二级公路
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一般能适应每昼夜3000~7500辆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
三级公路
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
一般能适应每昼夜1000~4000辆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
四级公路
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双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每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1500辆以下。
单车道四级公路能适应每昼夜中型载重汽车交通量200辆以下。
公路的行政等级分为国道、省道、县道、乡道和村道。这些公路根据其在公路路网中的地位和重要性,以及连接的区域和服务对象,被进一步划分和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