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家属可以享受的优待政策主要包括:
医疗优待
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享受免费医疗。
军官和军士的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可享受优惠医疗,急诊门诊医保报销后再减免20%,住院的医保报销后再减免50%。
优先窗口服务,提供普通门诊优先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服务。
优抚医院提供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取药、缴费、检查、住院等服务。
伤病残、老龄的,各级各类地方医疗机构优先提供家庭医生签约和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经济补助
已婚现役军人与不在同一居住地的配偶,有两地分居补助费,每月1000元。
军人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每月可发赡养金600元。
配偶每月有荣誉金500元,双方都是军人的可享受配偶荣誉金。
子女每月发放保教费500元。
义务兵期间,军属每年可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少则一万多则几万,在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标准还会增加。
其他优待
悬挂“光荣军属”牌,孩子立功受奖时地方政府上门慰问并送上喜报。
遭遇重大变故、疾病等情况且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一定标准时,可申请救助。
优先聘请优秀现役军人家属担任编外辅导员、讲解员等。
鼓励养老机构优先接收,提供适度优惠服务。
国家兴办的光荣院、优抚医院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优先提供服务并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对象,根据失能程度等情况优先给予护理补贴。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