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是由财政部和应急部联合发布的法规文件,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该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直接从事特定行业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
提取和使用原则
筹措有章:
企业应依法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主体责任,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支出有据: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
管理有序:
企业应专项核算和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真实反映安全生产条件改善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监督有效: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按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
提取标准
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使用范围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可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购置购建:
购买、建造安全生产所需的设施和设备。
更新改造:
对现有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更新和改造。
检测检验:
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检定校准:
对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和校准。
运行维护:
对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行和维护。
其他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费用)中据实列支,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用于其他非安全生产用途。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提取、使用、核算和监督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该办法的修订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标准,强化了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监督管理,有助于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