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建筑资质需要配备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技术负责人
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
具备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中级职称人员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专业包括结构、给排水、电气等。
现场管理人员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
技术工人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其他人员
需要配备2A、3C或者3A、3C的安管人员,这些人员需要企业报名参加考试获取资格。
需要配备至少2名特种作业人员。
这些人员配置要求旨在确保企业具备足够的施工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能力,以承担三级建筑资质相应的工程项目。建议在申请资质时,仔细核对各项要求,确保人员配置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