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教师普通话等级要求如下: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高等学校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对外汉语教学教师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师范类专业学生
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不同地区具体要求 (以最新发布的参考信息为准):
例如,在广东省,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则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普通话等级证书要求
语文学科教师及幼儿园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或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查看当地教育局或相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