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多家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吸收方)取得其他企业(被吸收方)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和负债,被吸收方在合并后丧失独立的法人资格,其资产和负债归入吸收方,吸收方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简言之,吸收合并后只保留一个法人实体。
合并方式:
吸收合并是合并的一种形式,其中一家公司(吸收方)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方)合并。
法人资格:
被吸收方在合并后不再作为独立法人存在,其资产和负债归入吸收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经济效应:
吸收合并可以节约成本、提高企业效率和市场占有率。
会计处理:
合并后,吸收方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同时承担被合并方的负债。
吸收合并是并购重组的一种形式,有助于企业扩大规模、整合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