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附件的格式要求如下:
附件位置
附件应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两格书写。
附件标识
使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附件”二字,后接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果附件有多个,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注附件顺序号,例如:“附件:1.XXXXX”。
标题格式
附件标题应使用2号宋体,加粗,居中编排。
装订要求
附件应与正文一起装订,以便查阅。
如果不能与正文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及其序号。
其他细节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这些格式要求确保了公文的结构清晰、规范,便于读者查阅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