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红军的待遇主要根据其级别和贡献来确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活补贴
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1750元、41750元和18840元。
老红军按副省(军)级生活待遇,老八路按副厅(师)级生活待遇,老解放按副县(团)级生活待遇。
医疗保障
老红军可享受特殊津贴和荣誉金,以表彰其历史功绩。
政府为老红军提供医疗绿色通道、免费体检等优质医疗服务。
住房保障
政府为老红军提供公租房、廉租房、住房补贴等措施,确保他们能够住上安全、舒适、宽敞的住房。
优抚安置
离休的老干部都有老干部离休荣誉证,享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
各地还通过增加补助金、给予优待金等方式提高标准,确保“三红”人员生活达到或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其他待遇
老红军在离休前达到一定级别的,按级别给待遇,如开国少将享受部长级医疗待遇。
老红军如果早期回农村,各地根据情况发给一定的生活费,具体数目不等。
综上所述,老红军的待遇较为优厚,涵盖了生活、医疗、住房、优抚安置等多个方面,确保他们能够安度晚年。建议有意了解详细待遇政策的人,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