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计算的国家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连续工龄:
指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连续工龄对劳动者的权益有重要影响,如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如十年以上,有权提出或同意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并计算法:
适用于因非劳动者主观原因导致的工作中断,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工龄折算法: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劳动者,工龄可以进行折算。例如,井下矿工或固定在高温、低温工作场所工作的职工,每工作一年可以折算为更长的工龄。
工作年限:
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特殊情况下的工龄计算:
包括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其他规定:
例如,转入企业工作的专门从事革命工作的工作年限和革命军人的军龄,均作连续工龄计算;学徒在本企业学习期间,应作本企业工龄计算,临时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职工时,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最后一次进入该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以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并确保工龄计算的准确性和公平性。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