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房地产权利证书,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其他相关文件,如赠与书、继承证明文件等。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卖方: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 买方
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特殊情况的额外所需材料:如单身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死亡证明等。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房地产交易中心,以确保过户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