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如下:
产前医疗费用
妊娠第一至第十二周产前检查费:520元
妊娠第一至第27周末前的产前检查费:850元
从怀孕到分娩的产前检查费用:1400元
分娩医疗费用
自然分娩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900元,一级医院2700元
人工干预医疗费用:三级医院3300元,二级医院3200元,一级医院3000元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在生育当月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的实际人均缴费基数计算发放
公式:生育生活补贴 = 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 × 30天产假天数
具体分配标准:
单次分娩:128天
难产:增加15天
每多生一个孩子:增加15天
晚婚晚育津贴
一般为:按女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职工享受晚育奖励假的,其奖励假的津贴按男职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男职工单位或女职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这些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如有更新,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