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如下:
硝化棉自燃: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运抵区南侧集装箱内的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的作用下加速分解放热,积热自燃,引起相邻集装箱内的硝化棉和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时间大面积燃烧。
违规储存:
事故企业瑞海公司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违规超量储存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远远超出设计上限。
消防力量不足:
消防力量对事故企业储存的危险货物底数不清、情况不明,致使先期处置的一些措施针对性、有效性不强。
管理混乱:
瑞海公司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监管不力:
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日常监管严重缺失。
消防设施不完善:
事故发生时,现场的消防设施不完善,如消防水源不足、消防通道被堵塞等,增加了救援难度。
综上所述,天津港爆炸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主要原因是瑞海公司的违规储存和安全管理混乱,以及相关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