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如下:
独生子女:
每月可以扣除3000元。
非独生子女:
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扣除方式包括:
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扣除范围包括: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执行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建议:
纳税人在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需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扣除方式和额度,并妥善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