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入股款的会计分录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收到股东以现金形式的投资款
借:库存现金
贷:实收资本
收到股东将投资款存入银行账户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股东直接把投资款打入银行账户,且投资款超过了认缴的注册资本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收到非股东的打款
如果投资款是作为股东投资新成立的公司,但尚未完成工商管理局的增资变更手续: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完成增资变更手续后: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XX股东
公司收到项目投资款
如果对方是投资新成立的公司: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XX股东
如果仅仅是收到新项目投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付款——投资人
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按双方约定的份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差额倒挤)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保合规性。
对于非股东的打款,务必谨慎处理,确保款项性质明确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后,应及时调整会计分录,反映实收资本或股本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