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前期准备阶段
调查摸底:
对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分类排队,为制定方案和搞好评议奠定基础。
制定方案: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
搞好试点:
选择1-2个党支部先行一步,探索总结民主评议的作法和经验,以便及时指导面上的工作。
学习动员:
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评议实施阶段
通报有关情况:
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以及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纪律、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党员个人自评: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自我认定。
党员互评:
组织党员进行互评,对照党员标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意见。
民主测评:
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还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组织考察:
党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结果运用阶段
评定等次:
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出评定意见,形成正式组织意见。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等次评定的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结果公布:
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进行处置。
整改与反馈:
对于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党员应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党组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的,一般每年开展一次。通过这一系列的程序,旨在加强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促进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