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季度免税政策是,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时,可以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免税销售额限制: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发票类型:
免征增值税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未开票收入,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在免税范围内,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纳税期限:
按季度申报,具体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3%,但根据最新的减税政策,在特定条件下可能减按1%征税。
其他税费:
虽然增值税可以免征,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费仍需正常缴纳。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