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4如下:
领取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且尚未领取完毕。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被用人单位辞退、公司倒闭破产、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因用人单位过错员工被迫离职等情况。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发放标准及相关待遇
失业保险金:2024年深圳的失业金标准为每月2124元,计算方式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的90%。
求职补贴: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最高可以领取2124元(失业保险金)+354元(求职补贴)=2478元。
医疗保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交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期间死亡,其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料
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
本人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
如有视同缴费年限,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
这些条件及标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鼓励他们积极求职。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尽快办理失业登记,并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