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点位选择
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处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
建筑物裂缝和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不同结构的分界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宽度大于等于15m或小于15m而地质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在承重内隔墙中部设内墙点,在室内地面中心及四周设地面点。
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浜(沟)处。
框架结构建筑物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轴线设点。
片筏基础、箱形基础底板或接近基础的结构部分之四角处及其中部位置。
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型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建筑物,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布点,点数不少于4个。
间距与分布
沉降观测点要均匀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m为宜。
观测点保护
沉降观测点上方应设置保护设施,避免重物砸到发生变形而得不到准确的沉降量。
观测时间
建筑物沉降对时间的限制较严格,尤其是第一次观测必须严格依照时间,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随着建筑物或构筑物周边环境和基础沉降的稳定,观测次数应逐渐减少,但仍需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观测。
观测精度与设备
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较高,通常使用二等水准测量方法进行。
观测时应使用高精度水准仪和铟合金水准尺,以保证测量精度。
记录与维护
观测点应清晰、可靠,并加以日常保护,确保其清晰可辨。
设置专人进行连续的沉降观测,记录观测数据,并及时修正误差。
通过遵循以上规范,可以确保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建筑物的沉降情况,为工程的安全和稳定性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