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
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中必须正确行使民事权利,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这些原则构成了民法的基础,指导着民事活动的进行,并确保法律关系的公正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