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损坏的公章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准备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写上电话号码。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写上电话号码。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及写上电话号码。
企业开业通知书或公司变更(备案)记录,有工商局盖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如果公章以前没有备案过,需要写保证书及申请书。
办理备案手续
前往公安分局办理备案手续,拿到回执后去刻制公章。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需刻制公章的,须经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批准,并办理公章刻制换信手续。
刻制新公章
刻制新公章时,需将印章送交公安机关盖章备案。
注销旧公章
在更换公章前,需要先把旧的公章注销并收回。具体操作包括通知法定代表人,将注销通知书复印件和原公章带到银行、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解除与其关联的授权和备案手续,并销毁所有盖有旧版公章的文件和凭证。
提交申请
提交更换公章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刻章卡上的全部旧章等相关材料至公安局办理备案手续。
领取新公章
完成备案手续后,可以领取新刻的公章,并确保新公章在公安局进行备案后方可正式使用。
建议:
在整个流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因资料问题导致更换流程受阻。
选择正规的刻章店进行新公章的刻制,以确保公章的质量和安全性。
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每个步骤都能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