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年6月1日起施行),调研员分为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其对应的职位级别如下:
一级调研员
对应职位:正处层级的职级公务员。
级别范围:十七级至十一级。
二级调研员
对应职位:正处层级的职级公务员。
级别范围:十八级至十二级。
三级调研员
对应职位:副处层级的职级公务员。
级别范围:十九级至十三级。
四级调研员
对应职位:副处层级的职级公务员。
级别范围:二十级至十四级。
总结:
一级调研员和二级调研员均对应正处级职位。
三级调研员和四级调研员均对应副处级职位。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了解这些级别对应的职位和级别范围,以便更准确地安排和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