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是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含义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填报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9-20-21-22行金额,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按0填报。
应纳税额: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25行“应纳税额”填报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后减去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的结果。
法律依据
应纳税所得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应纳税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
总结: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反映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在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而应纳税额是在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上,乘以适用税率并减去依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后的金额,代表企业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两者在定义、计算公式和填报上均有明确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