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即 工程总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的一种模式,是指建设单位作为业主,通过固定总价合同,将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给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并对所承包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EPC总承包模式通过系统优化整合,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EPC总承包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
一体化管理:
将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等环节整合在一起,由一家公司负责全过程的管理和实施。
固定总价合同:
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在项目开始前确定,不因工程变更而调整。
全面责任:
总承包单位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优化整合:
通过系统优化整合设计、采购、施工等各环节,提高管理水平,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EPC总承包模式在国际上被普遍采用,因其具有明显的优点,如能充分发挥设计在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有利于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能有效地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深度交叉;总承包单位以项目管理为核心,能有效地对质量、费用和工程进度进行综合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