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学生日常行为表现可以通过以下量化评分表来评价:
思想品德学习态度
不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者,一次扣2分。
主动参加志愿者活动者,一次加1分;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班级、系部作出特殊贡献者,一次加0.5分。
获文明住宿生称号者,加1分;寝室被通报批评的,宿舍成员每人扣1分。
晚间不按时归寝者,扣1分;晚间无故不归者,一次扣2分。
积极向校报或其他刊物投稿,经常被采用者,一次加2分。
法纪观念
未经允许私自在学生宿舍留宿他人者,一次扣2分。
在寝室内私自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禁用电器,一次扣2分。
经常在寝室内饮酒、吸烟者,一次扣2分。
无故损坏公物及各种集体用品者,一次扣2分。
违反校纪,受留校察看处分扣20分;受记过、严重警告、全院通报批评、系(院)通报批评分别扣10、8、6、4、2分。
学习态度
无故旷课1学时者,扣1分;事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在课堂中不注意听讲,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受到老师批评的一次扣2分。
弄虚作假,隐瞒学生违纪情况,一次扣2分。
社会公德
在校内、校外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做出有损于大学生形象的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一次扣5分。
男女生交往不文明或因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分。
自私自利,妨碍他人的正常学习或给他人带来一定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分。
在食堂与他人争吵被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
社会工作
能主动开展有特色的工作和活动,效果较好者,团支委、班委和有关组织者加2分。
因工作失误给院、系、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2分。
无故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一次扣2分。
以上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学生日常行为表现的量化评分表,涵盖了思想品德、法纪观念、学习态度、社会公德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这些评分项目,可以全面评价学生的日常行为,帮助学生更好地提升自身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