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提到的“十六字方针”是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一方针确立了我国依法治国新阶段的四大目标,并涵盖了从立法到守法的全过程。具体内容为:
科学立法:
体制先行,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将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
严格执法:
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权力行使不恣意任性,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公正司法:
守卫公平正义,通过制度保障让执法司法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包括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全民守法:
倡导社会新风,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和真诚的信仰。
这一方针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全面性和深入性,旨在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政治文明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