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是一种监管模式,具体指在监管过程中: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监管部门通过信息系统随机抽取要检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避免人为选择,减少人为干预,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效率。
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使执法检查人员的选拔更加公正、公平。
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将抽查的过程、结果及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加监管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监管的公信力。
这种监管模式旨在通过随机性和公开性,减少人为干预,提高政府监管效率,防止不公正、不公开的现象,保障行政执法公正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