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收到货物但发票尚未到达时,会计处理通常涉及暂估入账。以下是具体的会计分录步骤:
暂估入账
当货物到达但发票未到时,企业应根据合同协议价款或近期市场价格合理估计货物成本,并做暂估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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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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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初冲销暂估
在下月初,企业需用红字冲销之前暂估的入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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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商品/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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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当发票到达后,企业应根据发票上的实际金额进行正式的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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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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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暂估入账时,由于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通常无需暂估。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暂估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相应的调整。
以上步骤确保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并反映了企业的实际资产和负债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