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闪,即 快闪行动或 快闪影片,是一种短暂的行为艺术形式。它通常指一群人通过网络或短信等方式约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集合,然后共同做出特定的动作,如拍手掌、叫口号、跳舞唱歌等,之后迅速离开。快闪活动的主要特点包括:
无组织性:
快闪活动通常没有明确的组织者,而是由发起人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邀请参与者。
自发性:
参与者通常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自发集合,进行短暂的行为艺术表演。
纪律性:
尽管没有明确的组织者,但参与者通常会遵守一定的纪律,如按时到达、按照约定进行表演等。
短暂性:
快闪活动的持续时间通常很短,一般在几分钟内结束。
目的多样性:
快闪活动可以是为了搞笑、纪念、社会活动或政治表达等多种目的。
快闪行为艺术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03年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当时一个名叫比尔的组织者召集了500余人,在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进行了一次朝拜机械恐龙的活动,之后迅速离去,这一事件被称为“快闪族”而闻名。
如今,快闪行为艺术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流行开来,从纽约、东京、香港、台湾等地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他们通过这种形式进行表演或娱乐,同时也传递出一定的社交和文化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