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中国计生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合作推出的一项惠民险种,旨在增强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解除其后顾之忧。以下是关于该保险的详细内容:
保险对象
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0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
计划生育家庭成员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以作为投保人。
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为一年,到期后可以续保。
保险费
每户家庭的保险费为150元。
保险金额
每份保险的金额为14.1万元,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保险金90000元,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51000元。每户家庭的总保险金额由家庭参保人数平均分配。
保障范围
意外伤害包括交通事故、火灾、触电、中毒、溺水、撞击、灼伤、坍塌等意外事件,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保险还涵盖因意外事故导致的医疗费用、住院日补贴等。
投保材料
投保所需材料包括《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单(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信息
该保险针对不同家庭结构提供了不同的保费和保额方案,例如两大人一子女、两大人两子女、两大人三子女家庭等。
保险推广以来,已有累计投保8700多万元,惠及百万计划生育家庭。
建议:
计划生育家庭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方案,及时投保以获得有效的保障。
在投保前,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和理赔流程,确保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