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权和发表权是著作权法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有以下区别:
发表权
定义: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行使次数: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
性质: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
内容:包括决定作品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发表。
发行权
定义: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许可或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作品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
行使次数:发行权可以多次行使。
对象:通常指图书、音像制品、软件等可以复制的作品。
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销售、赠送或其他形式的传播。
限制:一旦作品被合法地出售后,其发行权在该作品件上即告消灭,这称为“首次销售原则”。
保护期限:通常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作者终身加上法定年数(如50年、70年等)后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联系:发表权和发行权都是作者享有的权利,但发表权关注的是作品是否公之于众,而发行权关注的是作品原件或复制品的发行。
需要注意的是,发表权通常与作品首次公之于众相关,而发行权则与作品在公众中的流通有关。发表权是一次性的,而发行权可以重复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