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会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监察:
谈话或要求说明情况
监察机关有权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要求监察对象就其可能存在的职务违法行为作出说明。
调查过程中的陈述与通知
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要求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陈述涉嫌违法行为,并在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
讯问
对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对其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分类处置
根据不同情况,监察机关会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包括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政务处分等。
这些措施旨在尽早发现并纠正职务违法行为,防止其进一步发展,从而维护公职人员的廉洁性和组织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