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纪律要求通用如下:
提前入场 :考生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有特殊要求的考试除外),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座位安排:
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监考人员安排的座位就坐,并将有效证件放在桌面左上方,接受监考人员查验。
物品管理
考生的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发放,考试结束时统一收回,不准带出考场。除文具、计算器外,座位内外不准放置任何教材、参考资料、练习本、草稿纸等。
若携带上述物品,必须按监考教师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不准携带手机、小灵通等通信设备,不准携带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器材(作计时工具也不允许)。
考试期间行为
学生考前应做好准备,考试期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许可,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试进行三十分钟后方可交卷,交卷以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谈论。
学生必须服从考场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管理,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起立、走动或做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严禁吸烟,严禁借故起哄、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违规处理
考试开始后会进行身份验证和金属探测仪检查,严禁携带考试相关资料及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等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中途退场,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谈论。
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严重者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以上是考试纪律要求的通用内容,适用于各类考试。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