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两种不同的编码系统,用于在不同场景下标识和认证组织机构的身份。以下是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
性质和用途
组织机构代码:
是由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证书,用于标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可变更的代码符号。
主要用于企业/组织在处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开户等相关手续时的身份识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代码,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识别,取代了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注册号。
包含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等信息,实现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简化了证件管理,具备更广泛的使用范围。
组成
组织机构代码:
通常为9位数,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倒数第二位往后推9位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由18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组成,包括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代码、主体识别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
法律地位
组织机构代码:
是质监局向企业出具的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三证合一后逐渐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为企业和组织法人的唯一合法身份识别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替代多张证照,便于社会管理和识别。
实施时间
组织机构代码:
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政策实施之前,是独立的证件,用于各种组织的身份识别。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2015年10月1日起,中国开始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逐步取代了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注册号。
综上所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经取代了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注册号,成为企业和组织法人的唯一合法身份识别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推广使用简化了证件管理,提高了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