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成本的借贷方向如下:
借方:
表示主营业务成本的增加。当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实际成本发生时,应计入借方。例如,购买原材料、制造产品、营销产品、支付职工薪酬等费用,都会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上以借方形式出现。
贷方:
表示主营业务成本的减少。当已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转入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时,应计入贷方。此外,在月末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也需要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到“本年利润”中,此时同样计入贷方。
总结:
主营业务成本在借方记录增加额。
主营业务成本在贷方记录减少额,通常是在结转时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这种借贷方向的记录方法符合会计分录的基本原则,即费用类账户在借方记录增加,在贷方记录减少,最终结转到本年利润,以计算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