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一般由 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具体来说:
劳动合同履行地:
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所在地。
用人单位所在地:
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若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则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当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