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是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用于证明个人的生育情况和相关计划生育政策的遵守情况。以下是办理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的步骤和所需材料:
办理步骤:
准备材料:
包括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婚育情况证明、照片等。
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街道计生工作机构申请。
审核材料:
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原件后,留复印件并受理申请。
填写表格:
申请人填写《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审核表》等相关表格。
审核与出具证明:
材料提交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加具意见、签署承办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后,送各区(街道)人口计生办审核,并出具证明。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本人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提交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已婚、丧偶、离异等)
生育情况说明,包括子女数量、出生日期等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材料(如有)
办理地点: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或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办理时限:
通常情况下,办理时限为即时办理
收费情况:
办理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通常不收费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计生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