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原因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会计分录:
因货物退货或折让等原因
借:库存商品或原材料等(红字)
贷:应付账款(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改变用途的购进货物
例如,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用于非应税项目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在建工程
商业企业收到平销返利或出口企业的相关税额
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
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发现非正常损失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企业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这些分录确保了企业在处理已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时,能够准确反映税务变化,并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