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

时间:2025-03-08 06:12:21 手机游戏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如下:

器质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心脏听诊有杂音;

频发期前收缩;

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血压

收缩压小于140mmHg;

舒张压小于90mmHg。

血液系统疾病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结核病

结核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消化系统疾病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

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肝脏疾病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不合格。

肾脏疾病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内分泌系统疾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以上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实施细则,体检结果将依据这些标准进行判断。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并对照自身健康状况,以确保顺利通过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