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庸调制是 隋朝及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赋税制度,以均田制为基础,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每年纳粟二石。
每年服劳役二十日,或以物品折抵。
随乡土所产而纳。
此制度规定,不论授田多少,均按丁缴纳定额赋税并服徭役。租庸调制推动了农业发展,因为它允许农民以纳绢代役,保证了他们有充足时间耕种。然而,随着均田制被破坏,土地兼并加剧,农民负担加重,大多逃亡。安史之乱后,唐德宗年间改行两税法,租庸调制逐渐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