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申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要点:
个人信息
现用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
改名理由
名字可能引起的误会或不便
重名问题
名字中含有生僻字
其他个人原因
法律规定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
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
承诺
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格式
标题(居中)
称呼(如尊敬的派出所领导)
正文(包含上述信息)
结束语(如此致敬礼)
日期
提交材料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承诺书
如有单位或学校证明也需提供
申请流程
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派出所审核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
审核通过后,原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注意事项
改名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周岁以上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改名后,个人信息如银行卡、社保、医保等也需要相应更改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若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