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语境下,治理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新公共服务理论:
该理论强调政府应该以服务公民为中心,重视公民参与和民主价值,而不仅仅是掌舵或划桨。
网络化治理理论:
这一理论关注政府、市民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与协作,通过网络化的方式共同解决社会问题。
整体性治理理论:
整体性治理理论主张政府应该以整体性的视角来协调不同部门和层级的政策,以解决跨部门的问题。
数字治理理论:
数字治理理论关注如何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手段来提高政府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公共价值管理理论:
该理论强调在治理过程中应重视公共价值的创造和实现,而不仅仅是追求效率和经济利益。
理性行政理论:
理性行政理论认为政府决策和管理应当依据合理的目标和客观的信息,以最大程度地提高社会福利。
公共选择理论:
公共选择理论关注政治行为主体的个人利益导向,指出政府决策和管理更多地受到政治力量的影响。
新公共管理理论:
新公共管理理论主张市场化和企业化的行政管理方式,提倡引入市场机制和管理技术来提高政府效率和服务质量。
制度理论:
制度理论关注政府治理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认为制度是影响政府治理的重要因素。
自主治理理论:
自主治理理论由奥斯特罗姆提出,强调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和合作来实现治理目标。
元治理理论:
元治理理论关注对治理过程的治理,即政府如何在多元治理中发挥作用,解决治理失灵问题。
这些理论在产生背景、理论基础、核心理念、人性假设、政府角色、治理目标、组织结构、价值取向等方面既有相同也有相异之处,相互之间可以相互借鉴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