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款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它通常以民间借贷的形式出现,诱使或迫使借款人签订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手段,形成虚假的债权债务关系。随后,通过诉讼、仲裁、公证或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物。套路贷款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有本质区别,后者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平等原则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出借人目的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
套路贷款具有以下特点:
非法占有目的:
以非法占有借款人的财产为目的。
虚假借贷:
通过虚假手段制造债权债务关系。
多种犯罪手段:
可能包括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
犯罪组织:
可能形成有组织的犯罪集团。
针对特定群体:
可能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弱势群体。
法律后果:
实施套路贷款的行为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等。
套路贷款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秩序和金融安全构成威胁。因此,法律对此类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