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不能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但由于某些原因无法提出确凿证据,从而可能承担败诉后果的状态。以下是举证不能的相关要点:
举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原告或被告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不足:
如果原告的证据相较于被告的证据明显不足,即使原告的主张事实上符合实际情况,败诉的风险也会增加。
法律后果: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时,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将承担不利后果。
补救措施:
如果当事人在举证期间遇到较大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或请求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法院职责:
法院有义务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并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承认不利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陈述了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了解这些要点有助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更好地进行举证,避免因举证不能而导致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