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和乙类危险化学品是根据其 火灾危险性来划分的,具体标准如下:
甲类危险化学品
一级易燃固体,包括可燃气体、可燃粉尘、自燃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
闪点<28℃的液体,以及爆炸下限<10%的气体。
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例如硝化棉、黄磷。
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例如金属钠、金属钾。
乙类危险化学品
闪点≥28℃至<60℃的液体,以及爆炸下限≥10%的气体。
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和 化学易燃危险固体,例如重铬酸钠、铬酸钾、硫磺、工业萘。
助燃气体,例如氧气。
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这些分类有助于在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采取相应的管理和防护措施,以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甲类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较高,需要更加严格的管理,而乙类危险化学品虽然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但相对较为安全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