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发出加工材料时:
```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
2. 支付加工费及运杂费时:
```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3. 如果涉及消费税,根据收回后的用途不同,会计分录也有所区别:
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或连续加工非应税消费品:
```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
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4. 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时:
```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
请注意,这些分录是基于标准情况下的会计处理,实际情况可能因企业的具体业务和当地税法规定而有所不同。务必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