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时间:2025-03-07 22:53:56 手机游戏

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具体标准如下: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和8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可转回工商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无论其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均视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不能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

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

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特殊规定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综上所述,2019年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主要是以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为主,具体标准还包括从事特定业务的纳税人销售额的具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