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收费标准通常由以下机构或程序确定:
政府指导价
由政府物价部门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市场调节价
对于大多数普通商品住宅和商业物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前期物业服务
在商品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阶段,物业服务费通常由建设单位(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招投标或者协议的方式来确定。
前期物业费的收费标准由房管部门负责对物业收费标准进行初审和批准,之后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在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公示。
业主大会成立后
物业服务费的定价主要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就物业服务合同(包括服务费用条款)进行协商。
特殊情况
如果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自行协商制定收费标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则必须经过双过半业主同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重新约定。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整理得出,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